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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绪峰

胡绪峰,男,1980年8月28日出生,陕西省商南县水沟乡太白村人,商南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现任陕西宏润集团董事长。

胡绪峰凭借电脑批发生意赚取了人生的第一桶金,20岁左右已有亿万元身家。2005年,胡绪峰创立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润集团”),次年成立宏润地产,由宏润集团控股95%。2007年3月,胡绪峰旗下的宏润地产获得了穆将王村改造项目的开发权。同年5月,宏润地产对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穆将王村改造项目开发期间,迫于资金压力,胡绪峰寻求民间贷款的帮助。胡绪峰称商人李某设局,在竺某江、王某等多人配合下仅用1亿多元的借款就获得宏润地产大部分股权,价值数十亿元的城改项目随之也被夺去。2016年8月10日,胡绪峰向延安市公安局寄出一纸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其被警方非法采取强制措施,并造成“毁灭性”损失为由,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36亿余元。 

胡绪峰于2004年获"商南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和"滨河之声"年度杰出青年创业成就奖。2006年9月,获"十五"中国西部新闻人物荣誉奖章。2007年3月,获"陕西地产十杰诚信人物"荣誉称号。2017年,获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业奖。

人物经历

胡绪峰,1980年8月28日出生,陕西省商南县水沟乡太白村人。他家境贫寒,早年辗转广州、深圳和西安打工,凭借电脑批发生意赚取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随后转型发展到房地产圈,20岁左右已有亿万元身家。

2005年,年仅25岁的胡绪峰创立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润集团”),2006年成立宏润地产,由宏润集团控股95%。2007年3月,胡绪峰旗下的宏润地产与灞桥区穆将王村村委会签订了合同,获得了穆将王村改造项目的开发权,并将项目命名为国际幸福城。同年5月,宏润地产对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该项目从初始就颇为波折,其间村委换届,新一任要求修订协议,原本拆迁费从2500万元提高至1.4亿元,多层回迁房建好了不要,重新建高层,这让他资金压力颇大。旧城改造项目在无法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情况下,他只能四处寻求民间借款。由此陷入了一场被多人精心组织的‘套路贷’当中。

胡绪峰所指的“套路贷”,主要涉及因两笔借款而质押了公司股份,其中一笔向浙江商人王某借款的600万元,却要将宏润地产75%的股份无偿转让给王某,胡绪峰因此丧失了公司控制权。然而,这份胡绪峰将股权转让给王某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事后被证实,上面两人的签名均系伪造。截至2012年12月31日,胡绪峰在“穆将王城改项目”共投入拆迁补偿、安置等建设资金8.2亿元。这起涉及民间借贷、股权争夺、违法犯罪的商战,前后打了数百起官司,引来多家媒体报道,甚至2019年最高法下达判决,竺某江已身在囹,却依旧没有最终定论。

为夺回股权,近年来,胡绪峰对债权人、行政机关发起了漫长的诉讼,前后打了官司数百起,官司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8月10日,陕西商人胡绪峰向延安市公安局寄出一纸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其被警方非法采取强制措施,并造成“毁灭性”损失为由,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36亿余元。 2017年6月,胡绪峰获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业奖。截至2024年1月,胡绪峰也没有夺回“股权”。这起旷日持久的股权纷争,更对“国际幸福城”项目产生了直接影响,仍有很多楼处在烂尾状态,有450多户居民至今没能住上新房。

荣誉奖项

相关事件

套路贷

设局

在胡绪峰早年的经商中,一位叫竺某江的朋友曾给他提供过帮助,并带他入行建筑行业。竺某江1966年生于浙江省,曾是中厦建设集团西安分公司法人,名下有西安中厦投资(简称“中厦公司”)等公司。

竺某江在得知胡绪峰有资金需求后,主动找到胡绪峰,称可以帮忙。2010年5月14日,竺某江提出可以借款8000万元,条件是胡绪峰质押陕西宏润18%股权给他的中厦投资公司,约定待中厦公司获得18%的项目收益后再将股份无偿返还。

2012年1月10日这天,在借款600万元给胡绪峰的前一天,王某在未认识胡绪峰的情况下,竟前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陕西宏润集团持有陕西宏润地产75%的股权申请变更登记在其名下。在他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材料,有一份落款于2012年1月10日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内容为宏润地产股东会研究同意将75%股权转让给王某。然而,王某与宏润集团的《借款协议》日期为2012年1月11日。

2012年1月11日,竺某江又介绍王某借给宏润地产600万元,同样约定以股权作为质押,借款的期限为3个月,胡绪峰要将宏润地产75%的股份无偿转让给王某,胡绪峰还款后王某再无偿转让回胡绪峰。

逼迫签署文件

后续,王某等人又陆续给胡绪峰借过款,总借款额达到1.39亿元。2013年3月15日,经竺某江介绍而来的李某,把胡绪峰、王某、竺某江等人召集到自己的会所中。“李某等人让胡绪峰当日必须还钱,要不就变更法人。随后李某叫来十几个人,将胡绪峰非法拘禁起来,逼迫胡绪峰签下了一大堆材料。”胡绪峰回忆说,自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在李某的要求下将宏润地产法人更改为了竺某江。

变更转让

2014年以后,李某、竺某江等人通过运作,将宏润的国际幸福城项目转让到陕西佳馨源实业,该公司由李某实控,而后李某将国际幸福城以3.28亿元的价格转给竺某江,竺某江又以国际幸福城为幌子进行非法募集资金,最终被抓。国际幸福城项目在佳馨源实业接手后,楼盘建设依然毫无进展,最终走向“烂尾”。

状告宏润地产

2014年,胡绪峰妻子以《股东转让出资协议》签名系伪造等为由,将宏润地产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股东转让出资协议》无效并将宏润地产的工商登记信息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2015年4月,西安中院作出判决,认定宏润集团与王某2012年1月10日签订的《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胡绪峰、王某的签名非二人本人签名,王某本人对此无异议,法院判决该协议无效。

王某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院。2015年8月,陕西省高院作出判决。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10日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后,胡绪峰夫妇还在2013年3月15日宏润地产股东会、对外协议上数次确认了这份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且未提出异议,因此其诉请认定该协议无效“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陕西省高院二审判决撤销了西安中院的一审判决。“胡绪峰表示:该份《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就是2013年3月15日那天,被李某等人拘禁起来被迫签了的文件,这些文件成了推翻判决的理由。

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起,胡绪峰还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西安市警方能打掉以李某为首的涉嫌“套路贷”的犯罪团伙。胡绪峰说,其间该案曾换了多任民警调查,也没有查清案件。2023年1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局长、市扫黑办主任张炜及40余名警察在西安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接见了他,了解相关案情并成立专案核查专班。同年4月,西安警方把在浙江南湖监狱服刑的竺某江押解回西安。不过案件仍无最新的进展。

发起行政诉讼

其间,胡绪峰还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原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起行政诉讼,理由同样是前述《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的签名系伪造,并据此要求撤销涉诉的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7月,新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工商局在审查过程中未发现股东转让出资协议上的签名问题,“系工商变更登记中的瑕,不影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之后,二审和重审结果依旧维持了原判。最终,胡绪峰“夺回股权”之路未能成功。

上诉最高人民法院

胡绪峰方不服,官司最终打到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了陕西省高院的判决。不过,最高法审理查明,2012年1月10日签订《股东转让出资协议》属以变更股权持有人的方式进行质押担保,因非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至于双方“借款关系中股权质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另行法律途径解决”。

后续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接受了宏润集团反映关于宏润地产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变更案,就宏润集团反映的情况,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查后于同年11月进行了立案,截至2024年2月,案件还在调查核实中。

截至2024年2月,胡绪峰称,在桥公安分局的主导下,他与王某初步达成和解,王某同意归还其12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将登记在其名下宏润地产75%的股权归还给宏润集团,此事还在洽谈中。

民警斥巨资入股

入股

2011年6月,延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原干警薛延河,在得知胡绪峰开发三原县房产项目后,请求胡绪峰带自己赚钱并要求其接受1000万元投资,后胡绪峰给予薛延河10%项目股份。但此后薛延河以房地产不景气为由要求退款,并要求胡绪峰出具了1840万元(含840万利息)的借条。

刑拘

此后的2013年8月5日,延安市公安局多名民警在未征得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许可的情况下,将身为商南县人大代表的胡绪峰从商南县一宾馆中铐走,前后在延安一酒店内被刑拘13天。

胡绪峰家属筹资600万元汇入办案人员指定的薛延河私人账户,并将3辆总价值为500余万元的车辆交给警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他才于2013年8月18日得以取保候审。胡绪峰在2013年被取保候审期间,将自身遭遇向商南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反映。后者出具证明称,胡绪峰为商南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合法有效。随后,商南县人大常委会向延安市公安局、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出紧急告知函,认为延安警方未经过人大代表所在人大常委会许可,就非法拘留人大代表。延安市警方将刑事拘留改为取保候审。同时,延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决定,返还胡绪峰被扣押的3辆豪车。

刑警队“抢车”

2013年12月3日下午2时左右,胡绪峰的律师刘亚礼,赶赴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理领取返还扣押车辆手续。刚办完相关手续,就在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院子里面,他要取走的三辆豪华车,竟被延安一公安民警薛延河带着二十多名社会闲杂人员将其中的两辆豪华车公然抢走,另外一辆车因为无法发动没有开走,刑警支队的数名民警阻拦无效。“当时有枪我们就开枪了。”有刑警当时这样表示。

辞退追责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一片哗然。陕西省公安厅纪检部门和警务督察连夜赶往延安市公安局。2013年12月5日凌晨2时许,薛延河等将开走车辆交回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指定地点。次日,延安市公安局召开会议,鉴于当事人薛延河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无视警令法规,参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率众抢车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决定对薛延河予以辞退。其他人员也受到追责。

撤案

胡绪峰此前因涉嫌诈骗被延安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侦查,抢车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公安局将案件指定到延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继续侦查。2015年12月10日,胡绪峰收到延安市公安局的撤案通知:“我局办理的胡绪峰涉嫌诈骗案,因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困难,决定撤销此案”。

后续

2016年8月10日,胡绪峰向延安市寄出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胡绪峰以被非法采取强制措施13天为由,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149.9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要求延安警方公开致歉。另外,胡绪峰还申请延安市公安局赔偿其经济损失1.36亿元。

胡绪峰举报西安市监局滥用权力

2024年4月17日,陕西西安的80后亿万富翁胡绪峰公开举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郝生旺、行政审批处处长王勇杰及一干部王亮涉嫌滥用职权。胡绪峰声称,其合法持有的宏润集团股权被错误变更长达11年,导致集团经济损失近40亿元。他透露,竞争对手通过伪造股权转让协议,将宏润地产公司75%的股权变更至他人名下。虽然胡绪峰多年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结果并不理想。对此,王勇杰表示,所有股权变更均按程序办理,遵循法院判决,不存在违规。市场监管局愿接受公众监督。同年,胡绪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宏润实业集团作为原告,起诉宏润地产,请求法院判决确认王坚持有的宏润地产公司75%股权归宏润集团所有。宏润集团一审胜诉,王坚不服。2025年5月27日,王坚与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权纠纷案的二审,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参考资料

胡绪峰 - 法定代表人/高管/股东 - 陕西宏润饮食服务丹江会馆有限公司.天眼查.2024-02-29

西安商人称遭遇“套路贷”,数十亿元地产项目被抢,楼盘烂尾450多户受影响|刚调查.新黄河客户端.2024-02-29

被警方错关13天,陕西一县人大代表申请1.3亿国家赔偿.澎湃新闻.2024-02-29

西安商人称遭遇“套路贷”,数十亿元地产项目被抢,楼盘烂尾450多户受影响.济南时报.2024-02-29

陕西宏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裁胡绪峰.商洛之窗.2020-12-16

第三届陕西省青年创业奖公示名单.陕西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2024-02-29

创业服务 / 陕西省青年创业奖 / 表彰公告-陕西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陕西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网.2024-02-29

西安商人称遭遇“套路贷”,在灞桥区数十亿元地产项目烂尾.澎湃新闻.2024-02-29

人大代表被延安警方非法拘留13天 索赔1.3亿.华商报.2024-02-29

亿万富翁举报西安市监局滥用权力 处长:他可以监督但他说了不算.西瓜视频.2024-04-18

持续12年的陕西宏润地产股权争夺战即将落幕,胡绪峰:相信二审能公正判决.百家号.202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