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龙,男,汉族,1974年3月生,黑龙江林甸人,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曾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2年9月,李鑫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物履历
1992年09月至1994年08月,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生。
1994年08月至1995年08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昂溪分局见习。
1995年08月至1995年11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昂溪分局办事员(期间:1994年09月至1996年06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1995年11月至1996年09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峰分局办事员。
1996年09月至2001年12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峰分局科员(期间:1997年10月至2003年12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1年12月至2003年12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调研处科员(期间:1997年10月至2003年12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2003年12月至2004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研究室科员。
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研究室研究科副科长。
2006年12月至2009年10月,黑龙江省公安厅研究室对策研究科科长。
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情报信息处综合研究科主任科员。
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黑龙江省公安厅情报信息处综合研究科科长。
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厅情报信息总队综合调研支队支队长。
2010年12月至2013年11月,黑龙江省公安厅情报信息总队副总队长(副处级)。
2013年11月至2016年02月,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02月至2019年08月,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2019年08月,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副厅级)、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截止2022.07)。
任免信息
2019年8月,拟任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人物事件
依法双开
2022年9月,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鑫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鑫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鑫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鑫龙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22年9月,辽宁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其中一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鑫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22年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李鑫龙先后收受10人所送36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及价值3.9万元人民币的4部华为手机,折合人民币共计106.89万余元。李鑫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李鑫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参考资料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李鑫龙被“双开”.界面新闻.2022-09-01
两名政法系统“害群之马”,被处理.鲁网-今日头条.2022-12-09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名单.澎湃新闻-大观新闻.2022-09-01
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一批干部任前公示.人民网.2019-08-13
辽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