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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

“圣人”这一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特殊的意义,通常指中国古代才智道德至高者,是理想人格的典范。圣人通常被视为某一领域内的杰出代表,不同学派因价值标准之异而内涵有别。如儒家以“人伦”道德至极者为“圣人”,以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历史人物为圣人;老子倡导无为而治,以法“道”之“无为”为圣人;墨子以兼爱为标准,以尧、舜、禹、汤、文、武诸王为圣人;庄子以超脱世俗、忘我、无己而达到逍遥的境界为圣人。

圣人概念的形成过程源远流长,在最早的文字记载中,“圣”字多与神明、神圣相关,表示超凡脱俗、至高无上的意义。在古代宗教和神话中,圣人通常被描绘为与巫有紧密联系的人,他们被认为拥有神圣的使命,能够传达神的意志,引导人们走向正确的道路。西周时期的统治者摆脱了神人至上的统治思维,转而重视个人德行的修养,以此求得上天的庇佑。圣人的内涵开始与主体的能力、素质、美德联系在一起,圣人与巫的关系逐渐淡化。春秋时期的圣人内涵延续了西周的重德文化,强调内在人格作为道德因素在政治事务当中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纷纷构建出属于自己学派的圣人模型,以此作为智慧的化身和各种高尚品德的拥有者。秦汉隋唐时期,儒家圣人观与政治相结合,表现出圣人王化和王权圣化的特征,圣人的内涵与统治者的政治权力密切相关。宋明时期,圣王的意识逐渐淡化,而是突出地向人格境界或道德境界的方向发展,圣人基本上被完全道德化了。到了晚清时期,随着西学东渐的发展,圣人的内涵发生改变,出现了中国圣人西化和西人形象圣化的现象。

随着时间的推移,圣人概念逐渐扩展到世俗社会。圣人信仰在民间信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圣人不仅是道德典范和心理寄托,还是文化传承和社会整合的重要载体。通过崇拜孔孟等共同的圣人,在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过程中,华夏儿女找到了共同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大大促进了华族的团结凝聚。

名义考辨

“圣”的繁体字为“聖”,许慎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圣,通也,从耳,呈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圣从耳者,谓其耳顺,《风俗通义》曰:‘圣者,声也。言闻声知情。’按聲聖字古相假借。”“圣”的繁体字写法表示以耳闻声,通过耳朵能够听闻了解外界事物。陆德明经典释文》曰:“以听过,本或作以圣过。”“听”与“圣”相通。“圣”最初的意思是指听觉的敏锐,本义是听闻,“圣”(聖)与“声”(聲)、“听”()三字是同源互相假借。从中国上古宗教意义上看,圣从耳口从壬,耳是听觉器官,口是祝咒之口,故圣字的本义指巫祭仪式上巫对神祝咒,指代聆听神的旨意的活动。“圣”所听闻的乃是神的声音,“圣”原初的身份应为巫。在殷文化中,尚未出现圣与人的连用,“圣”的内涵主要与通达至上神意志的能力或技艺有关,而不在于通达者自身的内在品格如何。也有学者对“圣”字的本义有不同的看法。如顾颉刚认为从语源学的角度考察,“圣”最初的含义是聪明人。吴震也认同此观点,认为从文字学上讲,“圣”字原义为“通”,是聪明睿智的意思。

“圣人”这一词汇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出现,如《诗经》当中就有“维此圣人,瞻言百里”的句子。随着时代的发展,“圣”逐渐摆脱其原始感性倾向的特征,突出了精神上的优越性。西周时期的统治者摆脱了神人至上的统治思维,转而重视个人德行的修养,以此求得上天的庇佑。周人对德的重视引发了中国早期文化从神本的巫术向人本的伦理政治转变,圣人的内涵开始与主体的能力、素质、美德联系在一起,圣人与巫的关系逐渐淡化。圣人在大多数时候指在秩序建构过程中依靠人格力量居于主导地位的王者或贵族。春秋时期的圣人内涵延续了西周的重德文化,强调内在人格作为道德因素在政治事务当中的作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纷纷构建出属于自己学派的圣人模型,以此作为智慧的化身和各种高尚品德的拥有者,以此在混乱的社会秩序之中树立榜样。秦汉儒家圣人观与政治相结合,表现出圣人王化和王权圣化的特征,圣人的内涵与统治者的政治权力密切相关。宋明时期,韩愈提出了道统观念,圣王的意识逐渐淡化,圣人作为独立人格的形象凸显出来。圣人不仅仅代表智慧和品德的至高者,理学家们还认为人人均可成圣,为个人修身养性提供目标和手段。到了晚清时期,随着西学东渐的发展,圣人的内涵发生改变,出现了中国圣人西化和西人形象圣化的现象。

发展流变

“圣人”这一概念自出现之后不同学派根据自身学派的特色赋予其不同的内涵。从上古时期到先秦时期再到之后唐宋元明清,不同时代之间,不同阶层之间,不同学派之间的圣人观念也不尽相同,形成丰富多彩的圣人观。

原始社会至商周时期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和对自然界的未知,人们往往将某些具有特殊能力或成就的人视为神圣的存在,如巫师、祭司等。这些人由于能够与神灵沟通,或在狩猎、农耕等方面有出色的表现,因此受到了部落成员的崇拜。《广韵》将“圣”解释为“闻也,明也,通也,听也。”《诗经·小雅》中讲“声闻于天”,就是巫祝在祭祀过程中通过大声呼叫的方式向神灵求福的活动。《管子·心术下》:“圣人,一言以许结:上祭于天,下祭于地。”可见圣的原型就是远古之巫祝。

进入商周时期,随着社会的复杂化,统治者开始自称“天子”,强调自己的神圣地位和天命所归。此时,“圣人”一词开始与道德相关联,但尚未形成明确的哲学概念。《尚书·洪范》写作“睿作圣”,《逸周书·谥法》说道“称善赋简曰圣,敬宾厚礼”表现得都是在才智、品德等有突出表现得一方面。因此,人们认为圣人是那些具有高尚品德、能够引导社会走向正确方向的人。其次,圣人是具有高度智慧的人格。《论语》里有“若臧武仲之智”,臧武仲是有名的智者,御叔认为他不是圣人,原因在于臧武仲不能预见到天下雨而行走。这里的圣人被认为应该能够预测天气。《左传·哀公十八年》引古书《志》记载当时君子称赞楚惠王说:“圣人不烦巫”这里圣人是指有理性不相信巫术的人,是具有高度智慧的人。

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圣的涵义向道德、智慧、政治、宗教等层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多维衍变。在这一时期,由于社会动荡和学术自由,各学派纷纷兴起,对“圣人”的理解也开始多元化。、道家、、等学派都根据自己的理念对“圣人”进行了不同的解读,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圣人观念,使圣人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具体化、哲学化的特色。

先秦儒家的圣人观念一方面保留了圣人“通达睿智”的内涵,同时又为圣人赋予了道德境界和理想人格的内涵,并从中又外化出圣人作为王者的政治角色,故在先秦儒家的圣人观念中,圣人是内圣与外王的统一体。

儒家学派

孔子

孔子首次将“圣人”作为道德典范来推崇,他认为圣人是道德的化身,具备“仁、义、礼、智、信”等高尚品质。端木赐问孔子,如果有一个人能够博施于民、救济百姓,那么这个人称得上是仁吗?孔子回答:“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孔子认为一个人能够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就算是圣人了。在他看来,圣人的人格是超脱于仁者之外的更高的存在,很少有人能做到,即使像尧舜那样的明君也未做到,圣人在孔子看来是可望不可及的。从孔子对圣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规定来看,这与他的德治主张是相一致的,所以圣人是内圣与外王的统一,这被其后的孟子荀子所发挥。

孟子

孟子在继承孔孔伋想的基础上,对圣人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孟子》大多强调圣人作为文化权威和道德权威的一面,强调圣人的内在德性方面,认为圣人是具有仁爱之心并且在某一德行的某一方面出类拔萃的人。首先,孟子明确认为尧、舜、禹、汤、周文王姬发周公等皆属于圣人,这些圣人都是人类社会中出类拔萃的人物。孟子还将圣人分为四类,“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其中,“圣之时者”是圣人中层次最高的,孔子是圣人品德的集大成者。孟子自此确立了孔子的圣人地位,扩大了圣人的范围。其次,圣人是人伦道德的最高体现者。《孟子·离娄上》写道:“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圣人不但能将善和信等道德扩充到极致,而且能使善德内化于一身。儒家的善是心灵境界的善和形体行为的善的统一,只有圣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最后,圣人与人同类,又是高于常人的存在,普通人亦可以学而为圣。《孟子·公孙丑上》写道:“圣人之于民,亦类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有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孟子指出圣人和民众属于同一类,圣人是民众之中的杰出者。圣人是人,但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人之中的伟大者。但人人皆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以及由此“四心”而生发的仁、义、礼、智“四端”。人人皆具有善性,不加外求,此善端扩充至极即为圣贤,人人皆可以为尧舜。

荀子

荀子是从圣王合一的角度来论述圣人的。首先,圣与王在职能上不同,但是二者可以合而为一。《荀子·解蔽》强调:“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法其法以求其统类,以务象效其人。”圣的职能在于明人伦,教化百姓;王的职能则在于建立法度,统治百姓。只有二者结合的圣王才能作为天下最高的典范,是天下人的榜样,为人民制作法度,使得万事合宜。学习者应当以圣王作为奋斗的目标,效法圣王制定的法度以及他们的为人。

其次,圣人是道德上完美的人。荀子说:“圣人者,道之极也。”圣人是在礼义辞让忠信等道德规范方面达到极致的典范。苟子认为,人的本性是好利多欲的,圣人根据人性之恶的现实制作礼义,用礼义道德去约束教化人们,这就是圣人的“化性起伪”。

接着,圣人是通晓大道,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荀子·礼论》中讲:“圣人者,道之极也”,《荀子·解蔽》中讲:“圣人者,道之管也”圣人是掌握人间大道,也就是人间秩序建构基本原理的人,圣人具备至强、至辨、至明的品质,只有圣人才可称王,治理天下。只有圣人能够有效地治理天下,实现天下有道。

最后,荀子还认为圣人是可以学的, 普通人能够通过后天的努力修炼成圣。《荀子·劝学》强调:“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由此,荀子明确指出要通过学习礼法矫正人恶的本性从而达到道德的最高层。“仁义法正”就是成圣的内容,“仁义法正”具有可知可能之理,人人又皆具可以知仁义法正的能力,都具有可以实践仁义法正的行为主体,因此皆可以为圣。

道家学派

老子

道家从哲学角度对“圣人”进行了解读,将“圣人”与“道”高度相合。首先,圣人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的人,他们超越了世俗的纷扰,追求内心的平静与自由。圣人在做事时不走极端,《道德经》四十七章中讲:“圣人不行而智,不见而明,不为而成。”,这是道的自然性质在圣人身上无为的体现,圣人不妄为、不强为,顺道而为,就像道一样可以利益众人与万物。

其次,圣人是治国理民的圣王,效法大道治理天下。因为“道法自然”,所以圣人在治理国家时行无为之治。《老子》二章中讲“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无为是圣人之治最为突出的特点。圣人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完全以百姓作为行事的出发点,“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圣人“善救人”“善救物”,就是圣人治国理民的重要体现。

庄子

庄子的思想中,庄子对儒家所说的制礼作乐的圣人做出了猛烈的批判。庄子以“道法自然”作为其哲学的价值基础,认为人性的自然状态是最高的善,而圣人制礼作乐以规范人的行为,恰是对人性自然状态的破坏。圣智之法不能防患,反而是盗贼窃国者谋取私利的工具,《庄子·徐无鬼》讲:“爱利出乎仁义,捐仁义者寡,利仁义者众,夫仁义之行,唯且无诚,且假乎禽贪者器。”所谓的仁义道德反而成为人们用来牟利的工具,庄子反对儒家倡导的圣人品格,提出新的圣人品格。

庄子认为圣人人格是一种体认大道、注重精神自由、超脱于尘世之外的精神境界,即超越生死、物欲的束缚,实现真正的自由。圣人精神超脱,一切顺任自然,具有有“无己”“无功”“无名”的精神境界。圣人通过内在精神境界的提升而超脱世俗羁绊的人,因为无已、无功、无名,所以圣人获得了绝对的精神自由。圣人与道为一处于宇宙的大化流行之中,圣人对于所有的变化包括生死都能够顺其自然,圣人超越了生死变化。庄子所提倡的圣人人格是一种脱离世俗的精神境界。在《逍遥游》中,庄子描述了圣人的境界:“绝云气,负青天”“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圣人是超越至人和神人的存在,”至人、神人、圣人 凭其无己、无功、无名而达到自由自在的理想之境。圣人的境界就是精神不受束缚,极其自由。

墨家学派

墨子对“圣人”这一概念进行了外延和内涵的拓展。首先,圣与王是合一的,《墨子》中的“圣人”大多数时候是可以与“圣王”概念互换。墨子认为商代的尧、舜、禹、汤、周文王姬发周公等均认为是圣王,像箕子微子等人也是圣人。《墨子》中“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等语句,均将圣人视为天下的治理者。

其次,圣人具备极高的道德品质,包括兼爱、尚贤、尚同、节用的道德内涵。“兼爱”就是无差别地爱所有人,“尚贤”就是选拔贤才志士治理国家,“尚同”就是崇尚思想上的统一,统一于天子,天子又与上天统一,“节用”是对财富的节俭,这就是圣人应当具备的基本道德内涵。圣王最重要的品质就是使天下“兼相爱,交相利”,兼爱是圣王之道。圣王通过明天鬼之欲憎的行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在任人方面,圣王取法于天,以尚贤为为政之本。《墨子·尚贤中》说:“圣王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墨子还特别强调圣王的节俭之德,认为圣王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能够身体力行。

秦汉时期

秦汉,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和皇权的膨胀,“圣人”概念开始与皇权相结合。统治者自诩为“圣君”,将“圣人”作为自己统治合法性的依据。这一时期,“圣人”概念开始被神秘化。人们认为圣人是天命的代表,他们的言行都具有神秘的力量。这种神秘化的趋势使得“圣人”更加远离普通人的生活。秦朝时期,博士儒选择了“王圣”的政治路线,以王为圣,通过议帝号、立水德、封禅仪等方式推动秦始皇的圣人化,言其身为“大圣”、“秦圣”,其意志为“圣志”“圣意”,其法度为“圣法”,其功业为“圣烈”,其德行为“圣德”,其政治为“圣治”等,促进了王圣之间的结合。这是先秦圣人观在政治上的运用,是“圣王合一”思想的发展。秦王朝这种把圣与王结合起来的观念富有极大的现实意义,这不仅为君主政治的权力合法性提供 了理论上的支持,崇圣就转化为对君权的绝对肯定。圣人的道德因素弱化,反之以事功作为评价圣人的标准。

唐宋时期,随着秦朝的崩溃,以注重事功、君主崇拜为特点的圣人观崩溃了,儒家的崇圣信仰出现了新特征。汉王朝初期,黄老思想占据统治地位,道家无为的圣人观占思想优势。之后,儒家士人根据时势的变化,也提出了独特的圣人观念。在刘彻时期,董仲舒以“天”为依据为王圣合一的观念找到依据。他认为圣人与天具有相似的特征,因此圣人具有与天一样的权威,进一步增强了圣人的权威性。东汉时期召开了白虎观会议,将圣人认定为一种无所不通、无所不能的存在,圣人的神化得到承认。儒家将崇圣信仰落实到“圣道一体”的圣人身上,“神圣一体”的“圣王”被进一步圣化而从属于儒家的“圣道”。

魏晋时期

魏晋时期,关于圣人的观念主要表现为以材质论圣人和圣人有情无情的讨论,圣人被视为天生的不可学之人。魏晋时期的人性论强调人性的自然性和才性名理,人们开始注重个体的差异和多样性,认为每个人的才性和情性都是独特的。这种观念使得人们更加关注个体的材质和能力,进而产生出以材质论圣人的观念。《白虎通义》中认为伏羲黄帝帝喾、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圣人都是受天之命所生,是由先天的气质之性决定,是不可学的。刘劭在《人物志中将圣人认定为是具有“中和”之性的人,这是因为圣人是禀阴阳之气中的精气所生,是天生的,与后天造化无关。

魏晋之前,通行看法为孔子为圣人而老子并非圣人。魏晋时期,玄学家何晏认为老子与孔子一样,也是圣人,由此引发了关于圣人有情无情的讨论。何晏等人认为圣人无喜怒哀乐,主圣人无情说;王弼主张圣人有情,认为圣人和普通人一样也有喜怒哀乐之情,但是圣人并不会被这些情感拖累,表现出在圣人观上玄学儒道会通的要求。郭象秉承了儒道会通的时代要求,通过对圣人人格的讨论而在理论上将儒道合一。郭象认为圣人就是神人,具有无心顺物之德。圣人虽然身居庙堂,但是其心却在方外山林之中,不为世间的情形所累,表现出内圣与外王、超世与入世、有为与无为等相互融合的圣人观。

以王弼、郭象为代表的魏晋玄学家通过圣人的“体无”“体本”赋予了孔子道家的“自然化”色彩,重构出儒道相融的孔子形象,确立了以孔子为圣人榜样的理想人格。同时,寓“无为”于“有为”,将圣人人格与现实君主人格相结合,进而肯定了上古、三皇五方上帝到三王的圣人系统,通过“道”“德”的一体化及“圣”“王”的结合,构建出“内圣外王”的王道政治。

唐代时期

韩愈提出了儒家道统的说,坚持圣人史观,认为圣人是应古时“人之害多”而生的,目的是为人生活提供指导,树立准则。圣人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起到了指导的作用,如“驱其虫蛇禽兽,而处之中土。寒然后为之衣,饥然后为之食。”圣人能够根据人类社会的需要,为人类社会制作器物,加强货物流通,为人类社会制作礼乐刑罚等,对于人类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圣人是道德的楷模和仁义的化身。圣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完美的行为准则,是人们在道德行为上的典范和榜样。韩愈认为人的天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圣人生来具有上品的“善性”,而恶人则具有下品的“恶性”,中人的性则是中品,可以“导而上下”,即有可能向善或向恶发展。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上品的“善性”,能够引导中人通过教化和修养提升自己的品德,引导人们走向正道,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繁荣。

宋明时期

宋代之前,“圣”往往与“王”联结在一起被探讨,圣人基本上是在“圣王”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而在宋明道学中,关于圣人的讨论有两个突出的特色。其一,圣人作为圣王的意义虽然依然存在,但已经大大淡化。重点突出向人格境界或道德境界的方向发展,圣人基本上被完全道德化了。其二,宋明道学继承了孟荀圣人可学而致的观点,皆认为圣人可学。理学的兴起使得“圣人”概念进一步哲学化。理学家认为圣人不仅具有高尚的品德和博大的智慧,还能洞察天地之间的道理。他们提倡通过学习和实践来达到圣人的境界,将这一过程称为“成圣”。这种理学化的趋势使得“圣人”概念更加深入人心,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周敦颐

周敦颐将圣人与“诚”结合在一起,认为圣人具有“诚、神、几”等道德品性与感通察微能力。圣人首先具备深厚的内在修养和智慧。“几”就是一种对事物微妙变化的洞察和理解,圣人能够把握事物发生最初最微妙的动机变化。《通书》中指出“诚者,圣人之本”,“诚”是圣人的本质,是仁、义、礼、智、信之本,也是百行之源。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同时,他也强调,圣人在上位时,应以仁来养育万物,以义来纠正万民。

其次,圣人并非遥不可及的存在,而是可以通过学习和修养达到的境界。周敦颐提出“圣希天,贤希圣,士希贤”,认为人人都应以圣人为目标,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努力,提升自己的修养和智慧,逐步接近圣人的境界。学圣的根本方法就是无欲。

张载

张载的对圣人的定义集中在圣人境界、圣人品格以及成圣方式两方面。首先,关于圣人境界,张载在《正蒙》中提到:“圣,其合德”圣人是与天地之德相符合的存在,表现出圣人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境界。在《正蒙·大心篇》还提到:“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圣人的境界是率性而行的结果,不受感官的限制和束缚,圣人将天下万物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从而达到“天人合一”,即所谓“合天心”的境界,也就是“穷神知化,与天为一”。

其次,圣人是人格修养的最高境界,圣人与天相贯通,是天道、天性在人事上的体现。圣人不仅具备超越性与主宰性,还能起到“参赞化育”的功能。张载强调“圣人亦人”,即圣人本质上也是人,但他们在修养和道德上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最后,张载认为人性有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之分,前者根源于天,是至善的,后者则源于构成气,气有清浊,因此人性有善恶。气质之性中恶的成分会遮蔽纯善的天地之性,成圣就是将气质之性中恶的部分尽量消除,将善的部分尽量扩充。成圣的方式有立心、虚心和大心三个阶段。立心就是“立本以此心,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将仁之本心确立,之后便“虚心”,即孔子的“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不主观臆测,不绝对肯定,不固执己见,不自以为是,将自身返还至太虚之气当中。最后就是“大心”,即不以闻见梏其心,以天下万物为一体,以成全天地之性。

朱熹

南宋时期的道学家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成贤成圣,朱熹的圣人观也有其独特之处。首先,圣人集才智、事功与仁德于一身。圣人具备极高的才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圣人能够借用这样的能力修道立教,教化百姓。《朱子语类》卷十四讲:“盖天地做不得底,却须圣人为他做。”圣人所做的事情就是代天行教。除此之外,圣人最为关键的在于他是各种德行的集大成者,是至德的化身。朱子继承了周敦颐的观点,认为“诚”是圣人的“根本”,“圣”是就是能够将各种德行显现出来的人物。

其次,从人性论上看,朱熹认为有“气质之性”和“天地之性”两种概念。“天地之性”即天赋的仁义之性人人皆同,“气质之性”即气禀不同,导致后天品性差异,圣人就是禀气清明节纯粹的人,是天理的体现者。朱熹在《补大学格物致知传》中提到:“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师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圣人的境界就是能够通达天理,即物穷理,最后达到与理贯通为一。

最后,朱熹认为普通人也能够学而为圣。圣人、众人虽然气禀有异,但仁义之性是相同的。普通人通过做功夫就能够成贤成圣,成圣功夫主要有两个,即“主敬”和“致知”。“主敬”就是要求人专一,“致知”就是要求在事事物物上穷尽天理,这样才能达到人理合一的境界。

王守仁

陆九渊主张“心即理”,认为“宇宙即吾心,吾心即宇宙”,圣人就是能够贯彻天理并且切实执行的人。王阳明则继承和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关于圣人的观念。首先,在道德观上,圣人是知与行的统一,知行合一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成圣的基本要求。《王阳明全集》中提到:“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圣人既能知,也能行,只要能做到知行合一就已经达到了成为圣人的基本要求。从道德修养上看,圣人是自性自足的人:“圣人率性而行,即是道。”王守仁认为圣人能够率性而行,是符合道的存在,这种自性自足的状态是在天理的实践中形成的。

其次,圣人能做到存天理灭人欲。王守仁以金子的成色作比,认为圣人之成为圣人乃在纯乎天理,而没有掺杂人欲,正如精金之为精金,是因为其成色足,而没有铜铅之类的废料掺杂。王阳明提到:“圣贤非无功业气节,但其循著这天理,则便是道,不可以事功气节名矣。”在圣人之间虽然存在才力的大小,但这并非本质差别,才力大小如同金子的分量,这并不能影响金子的成色。因此学圣人应当在天理上下功夫,而不应当只是空求外在的知识。求做圣人就是要“存天理,灭人欲”。

最后,王守仁认为圣人可学。王阳明认为人人都具有良知,天理完整自足的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只要发掘心中的天理,普通人也能够成圣。成圣的具体工夫就是恢复本心所具的天理,即“致良知”。“良知”即是道德意识,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致良知”即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致”本身即是兼知兼行的过程,因而也就是自觉之知与推致知行合一的过程,“致良知”也就是知行合一。他认为这一过程世上的圣贤人人都可以做到,并不遥不可及,普通人也只要按照自己的良知去行动即可。

清代时期

理学和心学所倡导地偏重于“内圣”的圣人人格,在明末清初遭到了批评。理学家颜元倡导实学,认为“学须一件做成,便有用,便是圣贤一流。”人必须做一件有实实在在用处的事情才能称得上是一流,圣人并非如理学家心学家所说的道德至善之人,而是有一技之长,不空谈道德心性、注重实用之人。此后,思想家对圣人问题的讨论,逐渐打破了宋明以来从立德方面设定圣人人格的单向维度,而向立功、立言等多维度转化。

晚清时期的圣人观呈现出中国圣人形象西化以及西人形象逐渐圣化两个特点。关于中国圣人形象西化。晚清时期,在西学东渐等的影响下,黄帝、尧、舜、汤、武及孔子的圣人形象定位发生偏移。黄帝由原先的各代帝王的共同先祖的身份转化为汉族始祖;尧、舜之间禅让的行为由原先被称赞为民主之圣转变为被批评的“私相授受”,尧、舜的圣人形象遭到质疑;汤、武因其放伐、征战的行为被尊称为“革命圣人;孔子由万世师表转化为宗教教主、历史学宗师以及专制主义的护身符。此类圣人的新形象皆根源于西学东渐,中国圣人的形象逐渐西化并成为西方新学理的对应者,内涵及价值评判的权力逐渐西移。

关于西人形象逐渐圣化。晚明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基督教东传的现象。利玛窦以“圣”作为基督教徒所崇拜的人或事物的尊称,如圣教、圣母、圣经等,形成了一整套带有宗教性质的话语体系。晚清时期,受宗教的影响,西方世俗人物也开始圣化。其中典型代表为《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将乔治·华盛顿与尧、舜之间相比较,后孙中山又将汤、武与华盛顿并称,视为革命建国的偶像。除了华盛顿,梁启超还将拿破仑·波拿巴塑造为“新民”的重要代表。

晚清时期随着中国圣人形象的西化和西人形象的圣化,以圣人观为核心思想观念的儒家思想体系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中国传统的圣人形象逐渐被消解,出现了“无圣主义”的口号,公理取代圣人成为道德评判和社会价值的最高准则,以圣人为代表的中国历史人物及历史经验不再具有本源性意义,而是成为西方社会、政治和伦理道德观念的附庸。

代表人物

尧或称帝尧,陶唐氏,名放勋,史称唐尧。帝兽之子,其母为陈锋氏女。记述尧的历史文献较多,《尚书·尧典》中记载尧制定历法、教化黎民、推行禅让,《论语》《孟子》《荀子》等儒家学者指出尧的治国之道即尚贤、辞让、重义轻利等等,这些思想被儒家学者继承且弘扬。尧成为儒家推崇的圣人之一,其思想言行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

舜亦称帝舜,姚姓,有虞氏,名重华,史称虞舜。其父名瞽叟,是颛顼的后代。相传舜的父亲叟、继母和弟弟象对舜很坏,时常加害于舜。舜却逆来顺受,孝顺父母,为后世树立榜样。《今文尚书·尧典》《左传》《国语》等文献中记载了舜诛,选拔禹的故事。《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继承帝位后三十九年,南巡狩猎,死于苍梧县之野。《孟子》中记载了舜的德行,强调舜明于万物之理,详察人伦之道,以仁义为行事准则。《大戴礼记》将舜描述成一个好学孝友、事亲爱民、宽裕温良、知时敬天的儒家圣人。舜在孝亲、举贤用人等方面,为后世作出了榜样,并经过孔孟及儒家经典的宣扬和表彰,被视为执其两端而用其中、尽善尽美的道统传人。

禹,姒姓,名文命。亦称大禹、大禹。其父是鲧,奉尧之命治理洪水。鲧用防堵的方法治水,未获成功被舜驱逐到羽山而死。于是舜选拔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禹接受父亲治水失败的教训,废弃防堵的方法,改为因势利导、疏通水流的办法,领导人民疏通江河。记载禹的史料较早见之于《今文尚书》的《皋陶漠》篇以及《尧典》《尚书·禹贡》《洪范》等篇。《孟子》书记述了禹治水的事功及舜禹禅让而禹启继位之事。大禹以其治水,为中华民族的生衍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又以其帝位为其微子所继承,废弃了“禅让”制,世袭的宗法制开始出现,禹是儒家文化中传颂的圣人。

汤,亦称商汤、天乙、商汤、武汤,商朝的建立者。夏朝自启继承禹的帝位以来,传十五代而桀立,桀是夏朝最后一帝,也是历史上有名的暴君。汤则反对暴政,施行仁义,在诸侯和民众的拥护下一举灭夏,建立商朝。汤的事迹主要记载于《尚书》《史记》《孟子》,儒家经典《易传》称赞汤的行为是顺应天命的,孟子则认为汤诛杀暴君并非是臣弑君的行为。汤是商朝的建立者,施政以仁义为本,励精图治、任用贤才,推翻夏桀残暴的统治。后世把尧、舜、禹、汤作为中华道统的传人,受到孔孟等儒家代表人物的尊崇。

文王

文王是商末周国的领袖。姬姓,名昌,亦称周文王、文西伯、伯昌等。文王事迹主要记载于《尚书》之《逸周书》《左传》《国语》《毛诗》等等。曾因崇侯虎帝辛进谗言,被商王约囚于羑里城遗址(今汤阴县),因重赂得免。在任五十年间,积善累德,推行教化。晚年,在姜子牙的辅助下,周国先后讨伐平定了昆夷、密须、黎国、邢国、崇国等诸侯国,占当时天下九州的三分之二,奠定了灭商的基础。后卒于程(今陕西咸阳)。周文王在位时实行仁政、制民之产,是百姓生活安居富足,其形象即为儒家学派歌颂。

武王

武王是西周王朝的建立者。姬姓,名发。亦称周武王。武王是周文王的次子,文王逝世后,武王即位,继承文王的遗志,以武力革帝辛之命,灭商朝,建立西周王朝。秦武王事迹主要记载于《尚书》《左传》《国语》《全本史记》《帝王世纪》等。先秦儒家代表人物孟、荀对武王伐纣和文武之道均持赞赏态度,并把文武之道溯源于伏羲氏,展现出圣人之间一脉相承的精神气象。

周公

周公,姬姓,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史称周公。他曾辅助周武王伐纣灭商,辅佐姬诵之政,平叛三监,实行分封制,巩固西周王朝;制礼作乐、制定出一套较为完备的典章制度;改革殷商时期的宗教天命观,提出敬德保民的思想,其政治、宗教、礼乐思想对中国文化、中华道统思想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

孔子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邑(今山东曲阜)人,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先世为殷后代宋国贵族,因战乱避难奔鲁,父叔梁纥鲁国陬邑宰。孔子在鲁做过相礼(司仪)、委更(管理粮仓)、乘田(管理畜养)一类小官,鲁定公时曾任中都宰、司空、大司寇,又由大司寇摄行相事。因不满鲁国执政季桓子所为,不久去职,周游卫、宋陈、蔡、楚诸国,都不为当时的君主所用。晚年回到鲁国,致力教育事业。曾长期聚徒进学,开私人讲学的风气。传说有弟子三千人,身通六艺者七十二人。后人编有《论语》一书,记录孔子的思想和言行。

孔子思想的核心为“仁”和“礼”。“仁”人之为人的本质,具体表现为“爱人”、“行忠恕之道”和“克己复礼”。“礼”是宗法等级制度和伦理规范,确定了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尊卑贵贱关系。他主张克己复礼为仁,要求统治者以礼治国,实行德治和教化。孔子还提出“正名”主张,企图用宗法等级制度的旧名分来纠正社会的等级秩序。孔子还提出“时中”的观念,要求人们行为要随时符合中道。关于天命,孔子相信有意志的天,他认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但是同时又强调“知命”,表现出个人活动的必然性。关于鬼神,孔子秉持敬而远之的态度,但同时又重视祭祀。在教育上,孔子主张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不同个性予以教导。

自汉以后,孔子的思想经过不断的补充和改造,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影响极大。孔子的思想继承西周时期的礼乐文化而来,虽并未形成道统思想,但是其中的思想内核是一以贯之的。

孟子

孟子,战国中期利奥六世,政治思想家,教育家,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系鲁公族孟孙氏之后。幼年丧父,得到其母仉姓的良好教育。曾受业于子思之门人。他继承孔子思想,一生以捍卫、发扬孔子学说为己任,聚徒讲学,发展壮大了儒家学派。孟子曾率领门徒以其学说游说齐、梁、邹、滕等国的国君,但均不被用,只在齐国短期担任客卿。晚年与弟子万章等着书立说,著有《孟子》七篇。

孟子的思想以性善论为基础,以行仁政学说为核心,建立起比较精致的天人合一的心性学说体系。在人性论上,他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人心中固有“仁”“义”“礼”“智”这“四端”,如果加以扩充,就能发展为完善的“四德”。在政治上,他主张仁政,提倡民贵君轻的民本观点,要求统治者听取民众意见,轻徭薄赋,发展民生。在天命论上,孟子认为天命不是人力可以改变的,他主张听天命而尽人事。在人生观上,他主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自尊自贵,辨义利,重节操,培养浩然之气。孟子思想一向被儒家学者看作是孔子思想的传承,历来深受推崇。孟子则被封建统治者尊为“亚圣”。

王守仁

明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浙江余姚人,世称王守仁。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间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兵部主事。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平定江西省宁王朱宸濠叛乱,升南京市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嘉靖六年(公元1527年)奉命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定思田土官之乱。嘉靖七年(公元1529年)逝世,朱载垕时追赠新建侯爵,谥号“文成”。治学早期信奉程颐朱熹,为实践朱熹的“格物”说,曾在亭前“格竹”,“思劳致疾”,乃怀疑范仲淹。转求于“佛老之学”,龙场悟道后,大力提倡发展陆九渊的学说,使“心学”思想更加完备,为姚江学派创始人。著有《大学问》《大学古本旁释》等,门人将其著作辑为《王文成公全集》。梁启超王守仁提出的良知学说是“超凡入圣的不二法门”。万历朝之前,隆庆朝的穆宗称之为“两肩正气,一代伟人”,并将新建伯的伯爵再升一级,升到新建侯,追谥号“刘基”。因此,王阳明又被称作“王文成公”。到了万历年间,配祀孔子庙,成为儒家之圣。

后世影响

对民间信仰的影响

圣人信仰在民间信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圣人不仅是道德典范和心理寄托,还是文化传承和社会整合的重要载体。首先,通过崇拜圣人人们可以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增强面对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并找到共同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例如关羽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武将,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关公文化。关公被尊为武圣,其忠诚、勇猛、义气和仁慈的品质被广大民众所推崇。这些品质体现了华族的传统美德,成为民间信仰中的道德典范。其次,圣人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民间信仰的方式得以传承和发扬。人们在崇拜圣人的过程中,不仅传承了圣人的品质和精神,还传承了与圣人相关的历史、文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这有助于保持中国文化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例如孔子被尊称为“孔子”,也是圣人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作为周文化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与发展,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至今的重要人物。

促进社会秩序建构

圣人是先秦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关节点,起着沟通形而上的天道和形而下的生活世界的关系。在殷文化中,“圣”是大巫尤其是殷王通天的能力,“圣”的主要作用是“闻声知情”,“圣”的内涵主要与通达至上神意志的能力或技艺有关,神的意志又是君主构建人间秩序的重要依据,因此,通天又和社会正常秩序的维护联系在一起。西周至春秋时期,圣的内涵转向人的内在心灵素质,主要指与处理政治事务有关的聪明、能干。与此相应,这一时期出现的“圣人”称谓具有智慧、美德兼备的特点,圣人通过把根本原理类推到社会人事和现实政治秩序中去的方法来实现对于民众的教化,由此促进社会秩序的建构。

塑造新时代公民品格

随着经济建设的突飞猛进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巨大机遇,社会总体上朝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但是问题与危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如信仰缺失、道德滑坡、知识廉价等,从中国历史上的圣人观念形象中汲取营养,或许会为我们自身新公民品格的塑成带来帮助。首先,时代需要精英和偶像,但是也要避免对圣人的盲目崇拜从而导致自身价值感的丧失。其次,儒墨两家均认为圣人是最高的道德人格,圣人不仅品德高尚,还拥有丰富的知识和主动的行动能力,这就启示公民身份的塑造需要人们树德修能,勇于担当。最后,先秦时期的道家圣人核心观念在于遵循自然规律,无为而治,这就要求新时代的人们也尊重万物的特性,顺其自然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