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第八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女排赛于1997年4月20日至6月1日分别进行了预赛和决赛2个阶段比赛。
女排预赛于1997年4月20日至30日在湖北省武汉、四川省成都、云南省昆明进行。
参加预赛女排:解放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邮电体协。
第八届全运会决赛阶段的女排比赛于1997年5月23日至6月1日在上海市进行。
情况介绍
1997年第八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女排赛于1997年4月20日至6月1日分别进行了预赛和决赛2个阶段比赛。
女排预赛于1997年4月20日至30日在湖北省武汉、四川省成都、云南省昆明进行。
参加预赛女排:解放军、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邮电体协。
按1996年全国排球联赛甲、乙联赛名次进行蛇形编排后,再进行同档次抽签分组。上海女子排球队不参加预赛(参加抽签分组),直接进入决赛。
决赛:预赛3个赛区(2个赛区四个队,1个赛区三个队)和上海女排, 12个队进入决赛。
第八届全运会决赛阶段的女排比赛于1997年5月23日至6月1日在上海市进行。
竞赛办法:
预赛:各赛区均采用分组单循环和佩寄制进行比赛。
第一阶段:分A、B组进行单循环制比赛,排出2组名次。
第二阶段:获得A、B组1—4名的队进行佩寄制比赛,决出2组名次,获得各组5名以后的队不再参加比赛。佩寄制比赛办法(A、B组相同):
各赛区获得A、B组1—2名的队进入决赛。赛区(三个名额)获得A、B组第三名的队再进行附加赛,胜者进行决赛。
进入决赛的12支队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分组,抽签办法另行通知。
决赛:采用分组单循环、交叉赛制进行比赛。
分组单循环比赛:分A、B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2组名次。获得A、B组5—6名的队再进行单循环赛,决定9—12名。
交叉比赛:采用A1—B4、A2—B3、A3—B2、A4—B1进行交叉比赛,胜队再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1—4名,负队再进行比赛,决出5—8名。
决定名次办法
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遇两队或两队的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决赛阶段小组赛赛程赛果与积分排名
A组赛程赛果
时间:5月23日至6月1日
比赛地点:上海市卢湾体育馆
A组积分排名
B组赛程赛果
时间:5月23日至6月1日
比赛地点:上海市普陀体育馆
B组积分排名
决赛赛程赛果
第6比赛日(5.29)
比赛地点:上海卢湾体育馆和上海普陀体育馆
第7比赛日(5.30)
第8比赛日(6.1)
第8比赛日(6.1)
最终排名
1.上海女子排球队2.解放军女排3.江苏女排4.福建女排5.浙江女子排球队6.辽宁女排 7. 河北女排队8.云南女排9.四川女排10.天津女子排球队11.北京女排 12.湖北女排。
决赛阶段参赛队名单
天津女排:
主教练:赵雪琪
队员:
辽宁女排:
主教练:孙世友
上海女排:
主教练:张臣吉
队员:叶璐、应俊、王怡、鲁英、李月明、桂超然、沈弘、许新、诸韵颖、李轶之、刘振家、张静。
江苏女排:
主教练:卜庆霞
主教练:冯正海
四川女排:
主教练:胡进
解放军女排:
主教练:林榆廷
队员:吴咏梅、苏立群、刘晓宁、刘俊、宋妮娜、聂红、郭莹、潘文莉、崔咏梅、王丽娜
福建女排:
主教练:黄满坤
湖北女排:
主教练:
队员:
云南女排:
主教练:孟琦
队员:何琦、李云武、
北京女排:
主教练:陈松
队员:冯坤、
主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