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君,女,汉族,湖南衡山人,法学博士,现任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国家赔偿法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兼职律师,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个人简介
江苏靖江市人民医院妇产科护士长。1981年毕业于扬州卫校护理专业,同年分配在苏北医院妇产科工作,1985年初调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工作,1988年被聘为护师,1990年至今任妇产科护士长。
参加工作以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内外活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多次拒收病人钱物,团结协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主要业绩
刻苦钻研业务,关心护理工作中的新动态,注重更新丰富自己的知识,并于1995年自学考完南京医科大学高护大专全部课程,并获得毕业证书。在历次的业务技术考核中成绩优秀,1985年获扬州市护理知识考试第二名,1989年在纪念“5.12”护理知识竞赛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1990年护理技术比武中获第一名。
1994年岗位练兵,在省厅评审中以较理想的成绩通过验收。1995年在创建爱婴医院中,一方面借鉴外单位经验,一方面结合本科具体情况,注重调动积极性,在省市评审中以高分通过。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病例及取得的成绩体会加以总结分析,几年来共撰写论文8篇,5次参加全国性护理学术交流,一篇在《实用妇产科杂志》上发表。1997年度被靖江市卫生局评为十佳医护工作者。